今年的農曆年前一天~公司提早一天放假
早起要去打高爾夫球,開車到高爾夫球場
轉進球場停車場時,突然聽見碰的一聲
有輛摩特車跌倒在我旁邊
看見他跌倒我嚇一跳快下車查看
結果他滿臉是血,我還以為我撞到人了
第一次碰到這種事,當然是趕快報警119
警察等了二個小時才來
還好救護車有先到不過也是半個小時才來
我並沒有撞到那台摩特車
但為了釐清肇事責任
趕快到球場裡跟人借了台相機現場照了一下
當天送醫後傷者不願跟我簽合解書
說要回家觀察看有沒有怎樣
結果隔天他兒子打電話來
說他媽媽凌晨被送到加護病房心跳停止~
嚇死了趕快趕到醫院探視
全身插管我也很害怕他會出什麼事
後來說血管阻塞要開刀就送到台北去開刀
事後電話關心了幾次
警察也將案子送到調節委員會
但因傷者仍在開刀休養沒時間出席調節委員會
我也就未到場
結果前二天他兒子打電話來說怎麼我都沒有關心他的狀況
我就趕緊回答因為之前打去你們說在台北開刀還在休養
沒辦法跟我談合解我也有電話告知若身體較方便時
再與我聯繫並非我不主動聯繫
說完他就說那現在可以約時間談合解了
結果昨天跟bally去他家談合解
大家客客氣氣但談到錢
就開口要我們負擔他們十多萬的醫藥費
說因為我車速太快他為了閃我才跌倒(因右轉中車速20不快,反而他留下一條長長剎車痕)
又說雖然沒撞到可是他有受傷大家都要負點責任(是沒錯但也不是連舊病吏心血管問題都要算我頭上)
說我沒看右向來車(我是綠燈才左轉而且進到了球場的停車場上非在車道上,他有闖紅燈嫌疑,且騎車騎到人行道上來了)
反正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最後我們就拿出當時照相的一些證明
表示我並沒有撞到他
懷疑是他沒注意看車要閃我跌倒
我們願意負擔1、2萬塊的醫藥費
但他就說他去台北開刀家人都請假陪他
計程車被撞也會算不能營業的天數來跟人要賠償金
他都沒算我車費及事後復建費用只叫我們負擔十多萬開刀錢
我們只願付1、2萬這樣不可能合解
有點莫明奇妙的是我又沒撞到你
你自己跌倒在我旁邊~
雖然在法律上有因果關係
但我認為自己守了交通規則
至於當下的事證是否可以佐證我的對錯
我也不確定因為沒有見證人看他是不是有闖紅燈
就算真有責任大家都有錯
血管堵塞開刀十幾萬
都要我全包會不會太獅子大開口 
更何況那是舊有病吏
怎麼可以說因為被我嚇到
所以血管堵塞開刀都要算我的
所以我跟bally當下就決定
那這樣好了我是認為我盡到道義責任
有人受傷大家都不願意
即然都覺得自己沒錯
那我們直接請法官來決定好了
請你到法院去告我
我接受這樣的方式
如果法官判我有錯我就來負擔你的醫藥費
結果對方就說
這樣不會太麻煩嗎
你們上班的要一天到晚跑法院你願意嗎?
如果你要這樣那我們也可以接受啊
我就表達了我只是希望釐清責任這樣的想法
講完後bally就站起來說那就先這樣吧
我們會跟警察連繫看怎麼樣
回家後今天就先去問了樓上產險的先生
他們說因為沒有碰撞所以不能出險
要先去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
打電話給警察結果他說今天休假沒來
現在只好先花3000塊申請事故鑑定
等鑑定出來結果再說
有點好心被雷劈的感覺
難怪大家都要說走在路邊有人跌倒
也不要隨便幫忙
說不定到時侯有受傷也算你的
唉~~我真的是無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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